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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03652018届本科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编辑:36500365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浏览:loading...

365003652018届本科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

 

一、办理离校手续须知


1、毕业生离校手续统一通过线上办理。登录“36500365离校系统”http://xuegong.shisu.edu.cn或点击“36500365”官方微信号(sisu1949)中的“SISU+”选择本科生,输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选择“离校手续-本科生”,然后点击“我的表单”进行相关操作。

2、按照系统要求办理各项事务。对于“我已知晓”类事项,无论是否需要办理,均须自行手动勾选“我已知晓”复选框。其余事项请按照系统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办理


3、所有手续办理结束后,按照要求到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4、关于相关就业手续的说明:


?  报到证的发放范围:

(1)落实就业单位的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获批准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其他省市落实就业单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完成就业协议书鉴证后,将为其打印并发放去往单位报到的报到证。

(2)在上海就业并申请上海户籍未获批准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方便其回生源地落实户口、档案关系,将为其打印并发放去往生源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

(3)自费出国、合同就业、灵活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方便其回生源地落实户口、档案关系,将为其打印并发放去往生源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

(4)按上海市教委要求,定向、委培毕业生,必须回定向、委培单位报到,将为其打印并发放去往定向、委培单位报到的报到证。


?  报到证的办理事项:

(1)离校前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由学校代为统一打印报到证,以供毕业生就业派遣或回生源地落实户口、档案关系;申请上海市户籍获批准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请将《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的第二联(黄色)递交至校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免影响办理有关手续。

(2)离校后落实就业单位,并需打印报到证的毕业生,按照学校办理时间安排(详见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或“上外就业”微信公众平台通知),前往校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签约鉴证手续,并同时领取《打印报到证申请单》,于7月15日后自行前往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报到证(其中,下联(白色)通知书交档案所在主管部门)。


?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间详见报到证上规定的时间。有特殊要求或规定的请按照单位规定报到。


5、毕业生档案户口去向规范及说明:

  ? (1)在本市就业或其他省市就业的上海生源毕业生,档案根据协议书中接收单位转递。

(2)在上海就业并申请上海市户籍获批准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转至单位或住房所在地的派出所。关于档案,如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则档案转至用人单位;如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其档案转至单位或住房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

(3)申请上海市户籍未获批准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其档案将转递至生源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将迁移至生源地所在警署。需要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离校后须回生源地办理好落户证明及落档证明后,到上海的单位或住房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同时凭《进沪就业通知单》申请办理居住证积分。

(4)其他省市落实就业单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档案根据协议书中接收单位转递,户口迁移至就业单位所在地警署。

?  录取本校及外省市高校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录取学校有关部门,户口迁移至录取学校所在地警署。

?  自费出国、合同就业、灵活就业的上海生源毕业生的档案转递至生源地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非上海市生源毕业生的档案转递至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迁移至生源地警署。

?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国家地方项目的毕业生,按照规定,在服务期内档案及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户口、档案按照其去向进行迁移和转递。

?  毕业后如需查询档案去向,可至院(系)或校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


6、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请抓紧时间落实,以便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就业确实有困难的毕业生应在离校时填写《36500365未就业学生服务登记表》,主动和学校、院(系)保持联系,学校将做好指导帮扶工作。

 

二、毕业生离校须知

1、毕业生须做到文明离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2、毕业生请于6月22日前将所有私人物品搬离宿舍,并交还钥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晚于规定时间搬离的同学,请向宿管科提出书面申请,并向辅导员报备。

3、毕业离校前夕,如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文本归入该生档案,同时通报用人单位。

4、毕业生领取的有关凭证,如户口迁移证、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毕业证书等,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毕业生离校咨询及服务工作

校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咨询及服务,同时请全体毕业生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我校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相关单位信息如下:


?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www.firstjob.com.cn

地址:冠生园路401号(200235   电话:64829191


?  我校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松江校区:文翔路1550号教育会堂C107室(201620   电话:67701276    传真:67701163

虹口校区:大连西路5505号楼421室(200083     电话:35372996    传真:65420580

 

 

祝各位毕业生在新的学习、工作岗位上,不断进步,前程似锦!常回母校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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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

2018614